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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心自籌款的編列?(9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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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計畫之精神即在補其不足,因此中心自籌款雖未明訂定編列比例,但從各校育成中心編列自籌款的情形可看出學校對育成中心的支持度,以及學校對育成中心定位及資源提供程度,而這也是育成中心評鑑時極重要的一項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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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設備及設施整建費預算編列注意事項?(9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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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費編列標準說明表中對於設備及設施整建費之數有相關關定。育成中心在採購培育室設備及培育中心共用設備之數量,應符合政編列標準中規定相關設備之購買數量限制,若超過所規定之數量,請於廠商配合款或中心自籌款中支出,或以租賃方式編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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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顧問諮詢費的規定?(9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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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顧問諮詢費的編列請參考中企處專案計畫預算編列執行標準中人事費酬勞之規定。原則上編列的方式每人天以不超過3,500元為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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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專任人員的經費編列中,關於專任人員的數量有無規定或限制?(9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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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人員每人每年至多可編列13.5個月酬勞,對於專任人員的數量並無限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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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計畫主持人(協同主持人)不論有無支領計畫的費用,是否均可請領顧問諮詢費?審查委員是否尚可支領出席費或審查費?(9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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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成中心計畫之專、兼任主持人、經理、秘書、助理等人員,不得另行支領推動業務之各項人事費用。此外,根據行政院修正後「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校內人員不得支領出席費與稿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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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計畫內的人員離職,可否在任期間依年度比領年終獎金?(93/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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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人員每人每年可編列1.5個年終獎金,任職未滿一年者可依投入月份比例編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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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育成中心人員薪資編列標準?(9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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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育成中心主任、經理、秘書、助理等人事費編列標準,可參考補助款編列標準修訂說明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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